关于我们经贸新闻吉尔吉斯概况商情发布政策法规市场调研中吉合作投资信息企业名录
当前位置: 主页 >  抗震救灾专题 >  正文

吉部分政府部门组织员工为我地震灾区捐款
2008-05-21 13:08  文章来源:吉媒体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据吉尔吉斯斯坦媒体报道,5月19日,吉伊塞克湖州州长伊萨耶夫下令组织州政府工作人员将一天的工资捐献给中国地震灾民。吉禁毒署也作出了同样决定,并在声明中称,吉尔吉斯人民是团结互助的民族,今天,中国地震灾区人民正需要我们的帮助。
此外,据悉,当地一些商人也参加了我中资机构和商人的捐款活动。我驻吉使馆经商参处当地员工主动要求扣除一日工资捐灾。

推荐给朋友 打印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is directive]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驻吉中资企业协会企业和部分中国商人捐款名单    2008-05-22 13:41
吉南方华商商会企业及个人捐赠名单    2008-05-22 11:44
我处召开驻吉中资机构、商人捐助汶川地震灾区总结暨再动员会    2008-05-21 13:17
中吉央行谈人民币自由兑换问题    2008-05-21 13:14
吉举行援我地震灾区物资启运仪式    2008-05-21 13:05
在吉中资机构及商人赈灾捐款超过10万美元(附名单)    2008-05-19 17:03
我处召开在吉尔吉斯承包工程企业会议    2008-05-19 16:50
吉尔吉斯议会开始审议粮食安全法    2008-05-16 19:30
截至2008年4月吉尔吉斯登记失业人口 7.2万人    2008-05-16 19:29
吉尔吉斯立法执行2005年土地税基本税率征收标准    2008-05-16 19:27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吉尔吉斯经商参处邮箱